大西北网讯 据新华网兰州10月4日电(记者王博)甘肃省纪委近日集中通报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案例,其中多名乡、村干部因涉及违规套取、收回、使用低保资金、危旧房改造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等腐败问题被通报处分。
这些典型案例包括:
2013年,山丹县李桥乡东沟村虚报套取低保资金27880元,用于村级开支。2015年8月6日,党支部书记王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陈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古浪县泗水镇上四坝村西庄组在低保发放过程中,违规收回本应由低保对象个人享受的低保金共计11531元。2014年3月,西庄组原组长李万生擅自将其不符合评定条件的哥哥确定为拟享受对象。李万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2013年,泾川县丰台乡盖郭村21户农户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兑付到位后,该乡盖郭村村委会经过集体商议,在征得享受危改补助户同意后,从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21户农户中收回补助资金共计199500元,全部用于村级支出。盖郭村党支部书记盖志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3月,镇原县开边镇兰沟行政村违规收回34户农户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共计51万元,用于村级开支。开边镇兰沟村党支部书记张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赵家铺村驻村干部兼党支部第一书记杨雄、党支部书记张万银未对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户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核实,致使赵家铺村村民张某某、曹某两户各重复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1500元。杨雄、张万银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2013年,陇南市康县漆树沟村党支部书记何明俊在评低保时,将儿子何瑞宏评为一类低保。何明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1年9月至2015年5月,甘南州夏河县麻当乡政府副乡长王晓菊以隐瞒、冒领、弄虚作假等手段,擅自领取他人存折中的各项惠农资金11134元、19户五保户存折中的惠农资金96387.40元、2户困难群众存折中的生活补助金3000元,还套取县民政局下拨敬老院经费29200元,合计139721.40元。王晓菊受到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乡党委书记贡保才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张永清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乡纪委书记陈顺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3月17日,临夏州和政县卜家庄乡白杨沟村党支部书记张龙从残疾人常某某的“一折统”上提取了14500元残疾人建房补助款,将6000元给了常某某,剩余8500元私自存放,拟用于支付村上“一事一议”修路欠款。张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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