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我省集中整治“酒驾”“毒驾”
正在戒毒或尚未戒除毒瘾者将一律注销驾驶资格
大西北网9月17日讯 9月16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以整治“酒驾”、“毒驾”为主要内容的整治行动将于9月18日至27日开展。此次行动针对“酒驾”、“毒驾”发生的重点时间、地点和车辆人员,在城市以宾馆、饭店、歌厅、酒吧、餐饮大排档等周边道路为重点,严查“酒驾”、“毒驾”;在农村,依托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道路出入口等重点部位设置执勤卡点,严查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酒驾”。
据介绍,执勤交警将灵活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交叉执法等方式,提高检查密度、频度和效率,确保午后、夜间、凌晨时段不失管、不失控。充分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交警执法站,借助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道路、可疑车辆的毒品缉查工作。同时积极会同禁毒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执勤中发现驾驶人存在精神萎靡不振、反应迟钝、目光呆滞等吸毒特征表现或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进行“毒驾”抽查检测,并会同禁毒部门规范查处流程,依法高效查处“毒驾”。
此外,充分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等信息系统,对本地驾驶人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驾驶人,一律依法注销其驾驶资格。对大中型客货车和出租车驾驶人有吸毒行为记录的,立即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建议调整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