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处理违章” 跨省运毒24公斤
兰州中院一审:涉案两男子一人获死缓一人领死刑
大西北网8月18日讯 以处理车辆违章为名,男子王涛在马福良的指挥下驾车专赴云南实为运输毒品。8月17日,兰州中院以犯运输毒品罪,判处马福良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涛因系毒品再犯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二人均表示上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1980年出生的马福良系东乡县人,1986年出生的王涛是兰州市人,曾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7年11月10日刑满释放。2013年12月底,王涛以给马福良川A牌照越野车处理车辆违章为名驾该车到达成都市,在马福良的指挥下,驾驶越野车从成都市到达云南省大理市接取装有毒品的两个背包后驾车途经四川、陕西、甘肃陇南等地,返回兰州。2014年1月15日21时许,王涛将车辆停放在兰州市城关区一停车场与马福良见面后,从其越野车后备箱取出装有毒品的两个背包,放到马福良开来的小轿车内。二人驾车离开停车场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车内两个背包内查获毒品72块,共计净重24837.33克;从马福良随身携带的背包内查获毒品3小袋,共计净重1.35克。经鉴定,查获的毒品中检出海洛因成分及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认为,马福良、王涛为谋取非法利益大量运输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二人共同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王涛又有贩毒被判过刑前科,此次属再犯,应从重处罚。对于马福良所提自己并不知道王涛所带是毒品,是王让其借车开到停车场的辩护理由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从马福良、王涛抓获经过,押物品清单以及王涛的供述相互印证,足以认定2人在运输毒品。另外,王涛独立驾驶车辆运输毒品以及其在运输过程中,与马福良电话联系密切,并频繁更换电话,而从其专程从云南带回的两个双肩包内查获大量毒品,行为虽系马福良指使,但其运输毒品行为积极、主动、独立完成,作用明显,且系毒品再犯,故依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