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妻女为掩护运输毒品 男子庭审却称系自己吸食
大西北网7月21日讯 兰州男子廖某以妻女为掩护回四川老家看母亲却实为运输毒品。7月20日,兰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男子廖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庭审现场,廖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认为其应该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而非运输毒品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指控,2015年2月11日,廖某通过电话联系四川人“老川”从其处购买毒品。次日,廖某找到邻居李某,谎称其要回四川老家,让李某帮忙开车。2月13日18时许,廖某带上妻子女儿作为掩护,前往四川老家,名为看望其母亲。2月14日22时许,廖某通过电话与“老川”约定,在其租住的成都一家酒店附近见面。其从“老川”处购买毒品一包,后将毒品藏匿于其轿车的后备箱内一黑色塑料袋中。2月15日早上6时许,廖某等人从酒店退房后,驾车返回兰州。2月16日中午1时,行至兰临高速南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从其轿车后备箱内黑色塑料袋中,查获毒品海洛因一包,经鉴定毒品海洛因为150克。另查明,廖某在20世纪八十年代,先后因抢劫罪、盗窃罪入狱服刑。
庭审中,廖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其供认自己多年吸毒,“所购150克毒品也就吸食半年多,所以我触犯的应该是非法持有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