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热管办回应“7月收取今冬取暖费”:
为减轻收费压力,提前缴费凭自愿
大西北网7月15日讯 7月14日,本报A07版以《炎炎夏日收取暖费,供热公司“心太急”》为题,对兰州西热东输经营有限公司在西固东城小区近日开始提前收取2015年-2016年度热费问题进行了报道。报道一经见报,立即引起了兰州市热管办和当事公司的高度重视。兰州市热管办称,由于《供热条例》规定很模糊,而供热单位为减轻收费压力,决定从7月起开始收费。
兰州市热管办有关负责人称,《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用户应当每年供热前向供热单位缴清本采暖期热费。经调查,由于《条例》规定很模糊,未规定“供热前”应该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而供热单位为减轻供暖前收费压力,根据公司收费工作计划安排,导致提前从7月开始对部分小区收费的发生,存在误解。兰州西热东输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周荣祖称,该公司及时发现了这一误解,在实际收费时采取热用户自愿原则:即愿意提前缴纳今冬热费的,公司就收取,不愿缴的不强迫;愿意将2014年-2015年度多收热费结转至今冬的就结转,不愿结转的就退钱;对欠缴去年热费的,不强迫收缴,但会采取法律手段清缴;收费和结算退钱无关联。并表示,该公司将加大收费宣传力度,严格按照兰州市热管办要求和有关规定收费退费,让市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