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我省与海南开通异地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就医报销不用再两头跑
大西北网6月26日讯 7月起,全省各市州将实现异地安置在海南省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免去了参保人员自己垫付、两地奔波等麻烦。记者6月25日从人社部门获悉,此次实现与海南省的异地结算,主要是我省离开参保统筹地区长期在海南省居住,并根据参保地管理规定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的退休人员,其住院医疗费用可在居住地海南实行直接结算;在本统筹地区参保的长期驻海南工作人员也可纳入。
6月底前基本实现“同城无异地”结算
据了解,当前异地就医管理存在垫付报销难、适用政策难、医院监管难、核实查处难等问题,国家要求各地在2015年基本实现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2016年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我省对此也有安排部署,近期目标考虑先打破区域管理的界限,中期目标是逐步打破省内区域结算的界限,远期目标考虑打破省市区域结算的界限。积极落实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以全面实现本市州跨县区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本统筹区域内就医结算办法,在2015年6月底之前基本实现“同城无异地”。
其次,充分考虑全省医疗资源在兰州较集中的现状,和省内兰外参保人员在兰州异地安置较多的实际,首先以解决兰外各市州异地安置在兰州地区的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问题起步,再逐步实现各市州相互间异地结算。同时,统一完善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参保人员海南就医报销不用两头跑
海南省是我省异地安置人员较集中的地区之一,我省与海南省近日签订了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经办协议。计划从7月起,全省各市州实现异地安置在海南省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按照统一部署,在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尚未建成前,先期将异地安置在海南省和兰州市的退休人员、在海南省和兰州市长期居住人员及常驻海南省和兰州市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待结算平台建成后,再逐步将异地转诊、外地急诊住院人员医疗费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省上要求各市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异地安置人员信息台账,并及时录入海南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确认信息已被激活。异地安置在海南省参保人员需住院治疗的,需持入院证、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到海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登记手续。住院医疗费用支付范围统一执行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与标准,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支付比例、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自付比例均按照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将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导入海南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各市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登录平台,并按参保地待遇政策规定网上审核结算住院费用,3个工作日内将结算信息录入平台。
按照程序,海南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审核结果后,会及时通知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海南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分别将参保人员相关表格邮寄至各市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市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结算数据进行对账,确认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费用划拨至海南省级医疗保险财政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