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办法
扶贫攻坚业绩将作为选人用人重要依据
大西北网6月16日讯 省委、省政府近日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关于全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考核办法》。该《考核办法》明确,我省进一步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机制,将把扶贫攻坚业绩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引导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考核办法》明确,我省对贫困县的考核将采取省市组建联合考核组、一市一组的方式进行,对贫困县的考核在本市州范围内进行排序。同时,坚持综合评价制度,辩证分析贫困县的发展成效和个人作用、主观努力和外部条件、当前工作和长远影响、前任基础和现任成绩,对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进行客观评价。坚持把扶贫开发成效作为检验和考核干部政绩的重中之重,把扶贫攻坚业绩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对完成“减贫摘帽”任务的贫困县的党政正职予以提拔重用,对基础条件差、扶贫任务重但工作努力、扶贫成效显著的贫困县的党政正职择优予以重用,对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作用充分、表现优秀的省直部门各级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考核办法》明确,我省将对在扶贫攻坚中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和问责,对完不成阶段性扶贫任务、扶贫工作中搞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严重浪费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