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严处扶贫弄虚作假领导干部
大西北网6月16日讯 记者日前从省委组织部获悉,省委省政府近日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关于全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考核办法》,提出把扶贫攻坚业绩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完成“减贫摘帽”任务的贫困县的党政正职予以提拔重用,而对完不成阶段性扶贫任务、扶贫工作中搞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将给予严肃处理。
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和17个专项配套实施方案,形成了“1+17”精准扶贫方案,提出了全省精准扶贫的奋斗目标、着力重点和具体措施。《考核办法》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完成“减贫摘帽”任务的贫困县的党政正职予以提拔重用;对基础条件差、扶贫任务重但工作努力、扶贫成效显著的贫困县的党政正职择优予以重用;对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作用充分、表现优秀的省直部门各级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坚持惩戒约束和责任追究,对在扶贫攻坚中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和问责,对完不成阶段性扶贫任务、扶贫工作中搞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给予严肃处理;对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严重浪费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