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武亚新
《甘肃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下发
鼓励全社会创新创业 科技成果入股比例不封顶
大西北网6月4日讯 为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省政府办公厅于日前下发了《甘肃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鼓励全社会参与创新创业,科技成果入股比例不封顶,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为重点区域,推进大众创业。
鼓励众创空间为创业者 提供免费高带宽服务
《方案》提出,我省将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到2020年,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孵化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进一步拓展投融资渠道,健全创新创业政策体系,产生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甘肃特色的众创空间,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制定和规范更为宽松的行业准入政策,改革产业准入制度,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给予同等就业创业扶持。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财政补贴,鼓励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免费高带宽接入服务。
鼓励全社会参与创新创业 科技成果入股比例不封顶
鼓励社会机构和个人积极投身创新创业,重点调动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积极性。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尽快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科技成果入股比例不设上线。制定创业服务公共财政购买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公共财政购买创业服务机制,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鼓励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创办涉农龙头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开展知识产权质押 股权质押和融资担保服务
各级财税部门要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资金扶持方式,更多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内高新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探索建立科技创新券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建立和增加财政支持科技担保的奖励和补偿资金,支持科技担保业的发展。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
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创业的良好局面。推动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实施投贷联动,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建立创业投融资平台,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专业部门或分支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和融资担保服务,推进专利保险试点。
鼓励社会力量 开展各类公益活动
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支持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创业导师、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促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鼓励孵化器建设公共实验室和研发平台,为入孵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或工艺设计服务,共享数据、软件、装备、设施等资源。优化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布局,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建立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效开放的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积极支持参与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为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者提供对接平台。
围绕全省经济建设重大需求,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到甘肃从事创新研究和创业,引进相关技术领域的留学人才、领军人才和其他专业性技术人才在孵化器集聚发展。鼓励和支持孵化器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方位、多领域广泛开展技术合作和成果转化交流,为入孵企业和创业人才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和研发平台支持。
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为重点推进大众创业
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要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主线,营造创新环境和政策空间,激发各个创新主体和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构建起有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科技人员在实验区内创新创业,科研院所可自主处置科技成果的合作转让、对外投资和实施许可等事项,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不少于90%的比例用于对成果完成人员和成果转化突出贡献人员进行奖励。紧抓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机遇,加强同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建立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技术转移中心,加强人才引进和交流,吸引国内外、省内外企业积极参与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发展和建设。建立张江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转移中心、北京大学等技术转移基地等,扩大对外开放,承接产业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