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男子车祸受重伤,欠他人债务未还被诉至法院
人虽伤“茶未凉” 万元欠款家人偿
大西北网6月1日讯 男子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后,家人替其还了欠下8年的账。5月27日,记者从榆中县法院获悉,该起债务纠纷最终以支付1万元欠款而审结。
2007年3月,原告杨某给被告魏某在兰州伏龙坪工地拉运了价值2万余元的砂石料,后来魏某支付了砂石料款1.2万元,尚欠8076元未支付。当年年底,杨某开始向魏某讨要该款,魏某以甲方尚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推拖,后经杨某多次催要,魏某拒不支付。直到2011年初,魏某出具了一份限期还款欠条,载明:如若不还,翻倍偿付。可是到了约定期限,魏某电话停机、音信全无。无奈之下,杨某于2014年底将魏某诉至法院,诉求判令支付砂石料款及数年来讨要该款所产生费用与损失1.2万元。榆中县法院受理后,依法去魏某户籍所在地送达,得知魏某及其亲属已在兰州常年居住,很少回农村老家。办案法官遂通过魏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和辖区派出所等多方渠道查询其行踪,并从其兄弟口中得知2014年11月魏某在回哈岘老家途中,发生翻车坠沟事故,导致重伤入院治疗。之后,经过办案法官的努力,魏某兄弟在与家人协商后,同意在魏某重伤治疗需花费大量医疗费的情况下,筹措1万元予以支付多年欠款。拿到钱的杨某也同意放弃2000元的损失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