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通过各种手段圈占停车位
店面门口的公共停车位咋就成了店家的自留地
大西北网5月15日讯 开车出门,找不到停车位很烦,而明明有空着的停车位却停不了,更令人心烦。这些空车位被人用手推车、反光锥、地锁等各种东西占着,或干脆用绳索拉上。抢占车位的多为沿路店家,被占的大部分是路边的免费停车位,有时候甚至收费的停车位也会被提前“圈订”。
“我门前的停车位我做主”
“早上上班,不但单位没地方停车,就是单位外围的收费停车场也很难找到一个停车位。不是停满了车就是被临街的商铺早早‘圈占’了。出门办事,停车更是难上加难。”家住城关区北园小区40号的杨先生说,常常为停车问题烦恼。
市民李女士反映,连日来,她曾多次为了停车和部分停车场附近商铺的人员发生过争吵。“明明看着停车场有空位,可将车子开过去后,商铺的人员出来却说,你是来买东西的吗?如果买东西,可以停车,否则免谈!”李女士说。
其实,像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部分地段不管是免费停车位还是收费停车位,都有被临街商铺早早圈占的情况,美其名曰“我门前的停车位我做主”。
在南滨河路水车园附近的一家餐馆门口,有好几个空车位,但店门口挂着的牌子上写着:本餐厅预留停车位,就餐者可免费停车,否则被拖走概不负责。在中山林、七里河西津路、民主西路、白银路、庆阳路等地段,记者在中午和晚上就餐时间观察发现,如果有人开车过来,店员就会飞快地跑出来询问,若是来吃饭的客人,店员就会立刻把反光锥或不准泊车的牌子拿开,并热情指引车主把车停好。
这些都是公共停车位,餐馆为什么能私自占有呢?面对记者的询问,店员显得理直气壮:“谁家门口的车位就归谁,你来吃饭就让你停,这是大家默认的规则。如果我家门口的车位都被人停了,谁还来吃饭?”
同样“服务周到”的,还有部分地段的商铺。记者在临夏路、邮电大楼一带看到,公共停车位上不但安装上了地锁,还有的在门前摆上了手推车、自行车,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有店家在门口竖起一根钢管用于阻止停车。在酒泉路上的几家单位门前,每到上班时,工作人员都会将反光锥拿出来摆放在门前,或在两个反光锥间拉上绳索。记者问一家单位的工作人员,为什么要在空地上摆放反光锥?得到的答复是只要前来本单位办事的,他们提供停车位,如果不是,则不提供停车位。
随后记者询问了多家沿街餐饮店,店员的说法相似。“如果人家来吃饭没地方停车,会直接影响营业。”
马路边、人行道成了无序停车场
在连日的走访中,记者还发现,在市区的多条道路两边和人行道上常常可以看到一排排、一辆辆停放的各种车辆。这些与其说是“壮观”,不如说是无奈。在萃英门、解放门立交桥下周边、临夏路及西津东路等,这些路段道路两边常常停放着各种车辆。随意停放的车辆不仅占据人行道,还占据了一些公交车道,让公交车无法到站停靠公交站台。在萃英门,由于车辆较多,时常造成交通拥堵,导致由东向西的车辆行驶缓慢,也使前来兰大二院的车辆无法正常进出。另外,记者观察发现,解放门立交桥下周边属免费停车场,虽说划有停车线,但时常还会有交警人员前来贴违章罚款单。
在火车站西出口的一条小巷道内,两边停放的车辆既有沿街商家的,也有附近居民的,横七竖八随意停放。在紧靠人行道一边,本该进出附近小区的路口也被占据。
在张苏滩粮油市场周边,人行道也经常被各种停放的车辆占据,行人经常走在机动车道上。而在机动车道上,公交车、私家车和非机动车混走在一个车道。还有的车辆就停靠在路边等待生意,将人行道占据。
虽然沿街商家对抢占停车位觉得理所当然,一些车主却显得无奈。“那些圈占车位的反光锥实在是太可恶了,我总不能下车把它搬走吧,宁可多绕点路去别的地方找车位也不惹这个事。”一位车主面对记者询问时回答。
小店门口的停车位被手推车、自行车等各种物品圈占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极少有车主较真,为了停车挪开这些物品。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过路车主,他们都表示,不想因为停车惹麻烦。
城管将配合市政部门进行清理
就此,记者走访了市城管执法局综合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这样的情况,他们也接到过市民的反映,而且也联合交警部门配合市政部门对市民反映比较严重的地段,如黄家巷、贡元巷全段、中街子、井儿街等地段私自安装的数十个地锁进行过拆除。同时,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将对私自安装的地锁等进行跟踪清理。
城管执法人员还表示,如果是正规的停车泊位,他们可责令店家撤回堆放在停车位上圈占车位的杂物。相关交警表示,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如果店家推托找不到是谁家的杂物,或是杂物堆放过多需要处理,警方也会请求城管执法人员来协助。
另外,对于一些车主私设地锁抢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还需要与街道、社区及物业联合整治才行。就私自安装地锁一事来说,地锁的违法成本太低,被拆除后很快又重新安装,反复性很强。
相关人士建议,公共停车位的管理方也应积极承担管理责任,可在日常加强管理和巡查,同时,希望交警与城管之间建立起联网机制,比如城管开具的处罚单也可以录入交警处理系统。
有市民认为,城市道路、公共停车位等属于公共资源,个体不能随便占用。如果是哪一个单位力量单薄而无法开展工作,可以联合交警等相关部门进行执法。比如,公安、建设、城管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弥补单部门作战的执法力量不足。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大法制宣传,让更多市民知晓违规侵占停车位的严重性。
省政协委员滕文川认为,遏制侵占停车位现象需多方配合,不能仅依靠执法力量。不论是公共停车场还是其他部门负责管理的停车位,工作人员要优先进行管理,在管理无效的情况下可请求执法力量支援。而执法部门在对待侵占停车位问题上也要加强行政处罚,加大执法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