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5日讯 因参与赌博欠下巨额债务,在华池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上班的杨某,竟称其通过关系承包到土地整理工程需给领导送礼或其个人经营工程资金周转等为由,实施诈骗11起骗取现金249.64万元。4月27日,庆阳市中院发布该案一审判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万元。
经审理查明,杨某原系华池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职工。2000年至2008年期间,杨某因参与赌博欠下巨额债务,在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于2011年至2013年8月间,以其在华池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土地开发管理中心任施工员,负责华池县境内土地整理工程的跟进监督工作为幌子,谎称其通过关系承包到土地整理工程需给领导送礼或其个人经营工程资金周转等为由,取得多名受害人信任,以送礼、借款和投资分红的形式,骗得多名被害人现金用于偿还赌债和购买彩票。经查,杨某共计诈骗作案11起,骗得他人现金249.64万元。
2014年6月5日,受害人石某向华池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经初查于同年6月6日立案。2014年6月13日,杨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深圳市公安局粤海派出所抓获归案,2014年6月21日被华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庆阳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杨某因参与赌博欠下巨额债务,在明知自己没有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惩处。被告人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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