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证超速毒驾致1死1伤,男子领刑一年
大西北网4月16日讯 男子吸毒后,驾车连撞两人,构成交通肇事罪领刑一年。
2014年5月3日21时40分许,鲁某吸食毒品海洛因后,持已注销的驾驶证,驾驶甘AJM31*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109线由东向西行驶至1757公里处兰州市西固区张家台村时,将由南向北横过马路的张大妈、李大妈撞倒,并致张大妈当场死亡、李大妈轻伤一级。
据悉,该车辆肇事时的行驶速度为73-78公里/小时,超过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每小时70公里的最高限定。综合案发时鲁某无证驾驶、吸食海洛因、超速行驶三项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鲁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李二人无责任。
近日,西固区法院审理认为,鲁某吸食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无证驾驶车辆上路超速行驶,导致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案发后其能积极实施救治,向死者张大妈家属支付丧葬费2万元,且庭外取得被害人李大妈的谅解,且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