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太“任性”住户车堵大门抗议
业主围堵小区大门。
大西北网3月30日讯 由于物业公司在为小区停车费定价之前未和业主商量,且对不交费者的车擅自上锁。3月29日下午,安宁某小区业主一怒之下用车堵住小区大门,导致车辆无法进出。截至记者当晚10时许发稿时,依然有十多辆车堵在大门口。
物业自行定价收费业主堵门抗议
3月29日下午6时许,业主王先生开车回家时发现小区大门无法进入,两辆车分别堵住了车辆进出口。不一会儿,不断有业主将车停在此处加入堵门抗议队伍。业主们表示,堵门的原因是收停车费之前没有和业主商量,而且对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的车辆上锁。
记者在该小区看到,2015年1月1日小区物业公司发出通告:2015年1月4日正式启用地下停车库,每个地下停车位租赁费用暂定为每月400元,临时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12元。采访中,有业主表示,由于该小区业主入住没多久,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但物业收费前也应该征得业主同意。“怎么能你们说多少就多少?”业主们情绪激动,称小区停车场尚不具备收费条件,连门禁卡都没有,只是在本子上登记,而且也不给任何票据。此外,业主们对该小区的地下车库也不满意,地下车库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还存在种种安全隐患,就连基本的指示标识都没有。
全体业主共有资源,应该双方商议
3月29日晚7时许,双方僵持不下,物业值班人员拨打了110报警。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调查后进行了劝阻,但矛盾并未缓和。截至当晚9时许,双方仍在僵持之中,还有十多辆车仍然堵在大门口。记者前往采访时,物业公司已经下班,采访无果。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4日,兰州市物价局下发《关于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及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的通知》,《通知》称自1月28日起,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及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然而,价格放开之后,一系列的问题出现了,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无法有效行使监督权力,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更是无人搭理,物业公司自行定价惹得业主不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小区道路、绿地以及小区其他公共场所、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停车费价格需要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来制定合理方案。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