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物业无办公地小区楼顶加盖彩钢房 业主质疑:合适吗?

时间:2015-03-18 08:35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晚报 作者:记者华晓婧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3月18日讯 3月16日,有市民拨打晚报热线反映:他们是雁滩常顺苑小区住户,物业未经业主允许,将公用绿化带改建成停车场用以谋利。此外,还在每栋楼的顶层加盖活动板房。
  
  3月16日中午,记者来到雁滩路与雁西路交界处西南角的常顺苑小区,靠近雁西路的人行道上有不少供人休闲的健身器械,不少老人在此聊天、晒太阳,他们的脚下铺了一些带孔的地砖,地砖西侧停放着不少私家车。“这个小区特殊一些,公共用地就是楼下的人行道,平常休闲也没处去,这里变成停车场以后,能休闲娱乐的地方更小了。”老人们说。据住户介绍,小区建成有10年了,后来物业方将小区楼下的人行道承包给私人用作停车场,占用了小区住户休闲活动的绿化带,收取的停车费也不知去了哪里。
  
  对此,晨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赵经理称,停车场确实承包给私人,但是收取的费用并不在物业公司处。停车场也未占用小区绿化带,私家车都停放在人行道上。由于去年路面塌陷,绿化带也在逐渐修复中,“像一些没有处理的土路,随后我们将陆续铺上地砖,种上草。”
  
  此外,常顺苑楼房主体最高处18层,最矮处12层,在规划之外,明显可以看到楼顶上全部加盖了彩钢活动板房。由于楼顶有数块较大的广告牌,这些活动板房就顺势“躲”在广告牌的后面。住户们称,这些活动板房加盖了也有段时间,但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是物业私自加盖的。
  
  3月17日,物业公司办公室高主任对说,常顺苑小区现有楼房于2005年建成,至今有10年的时间,算是一期工程,现有楼房的西侧属于二期工程。当时为了安置二期的拆迁户,不得已将二期暂时建成的物业办公室先行用作安置。这样一来,物业无处办公,于是在楼顶加盖了活动板房用以办公。“西侧即将修建小区的二期工程,并且在新楼的三层计划用作物业办公室,我们也已经做好了规划设计,等到新楼建成,立即将办公室搬走,拆除这些活动板房。”
  
  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物业就私自在楼顶建了采钢房用作办公,这个解释是有了,但是这个做法合适吗?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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