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12日讯 3月11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权文军与该局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等处室负责人来到晚报编辑部,值守本报3·15热线4286666。对于市民关心的保健食品真伪、网络订餐安全、半成品熟食制品等市民关心的问题,均细致解答,并逐一记录。
投诉:万元保健品许多副作用
在当天的热线接听环节中,一位家住西固79岁的老人打进本报热线4286666反映,自己花了数万元购买了保健品。购买过程中无论是销售人员的宣传还是产品的包装都很显得“正规”。但是服用后才发现根本没有宣传的疗效,还产生了许多副作用。更加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销售人员在购买之初与老人签订的千字的保健品承诺书,在放置了一段时间后竟然变成了白纸一张。
对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陈处长说:“去年食药监部门就曾接到过类似的投诉。正如这位老人所言,为了销售自己的产品,躲避食药监部门的检查,不法分子用特殊的药水与购买者签订看似正规的承诺书,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纸上的字迹便会消失。”据介绍现在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躲避执法人员的检查,不留电话,不立字据,经常换地方,给执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一些老年人在购买保健品的过程中,被销售人员吹得神乎其神的效果“洗脑”。服用了一段时间后觉得上当受骗,给食药监部门拨打电话求助,但是之前的销售网点早已人去楼空。
提醒:购买保健品有注意事项
为了打击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去年全市各级食药监部门在加强科普宣传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共查办保健食品非法宣传、欺诈销售24起,取缔非法经营窝点8处,没收65个品种共1810盒假冒、不合格保健食品。
“从近年来的投诉看,随着市民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执法力度的加强,保健食品投诉数量呈现下降趋势。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1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015家。”陈处长说。保健食品的市场监管一方面需要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需要市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打着试用、送卷、返现、免费体检、组织旅游等旗号的知识“大讲堂”。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保健品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定要到有资质的保健食品专卖店或者药店购买保健食品,并保留好购买凭证;保健食品的标识为天蓝色专用标识(蓝帽子),与批准文号上下排列或并排;按照自身机体特定需求购买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的基本属性是食品而不是药品,更加不能替代药品;选购适宜于自己食用的剂型。目前我国保健食品的剂型有传统食品形态的剂型,如酒类制品,也有胶囊、口服液、片剂和颗粒剂等。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