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11日讯 男子饮酒后与妻子发生争执,竟持刀在自家院门前将妻子捅死。3月10日,省高院终审裁定,酒泉男子焦学军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2月26日18时许,时年46岁的焦学军饮酒后回到家中,与妻子万某发生争执厮打。之后,焦学军在自家厨房拿了一把切肉的木把单刃刀,藏在腰间返回。二人在自家院门前继续争吵、撕扯。其间,焦学军持刀在万某右侧胸部捅刺一刀,万某在被他人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接报后,民警将还在街道闲逛的焦学军抓获,经审讯,焦对酒后与妻子争吵撕扯中持刀捅伤妻子的事实供认不讳。
2014年9月21日,酒泉中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焦学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焦学军不服提出上诉。
省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定罪量刑准确。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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