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10日讯 妻子与醉酒男子发生争吵,丈夫上前打了对方一巴掌,不料该男子却死亡了。3月9日,嘉峪关城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4日晚,被害人谷某某酒后与工友刘某甲、刘某乙回到嘉峪关市双拥路某院内后,因琐事与被告人高某的妻子王某某发生争吵,后被告人高某在被害人谷某某脸部打了一巴掌,致使谷某某仰面倒地,头部撞在水泥地面上。刘某甲等人将谷某某抬到住处后离开。次日11时许,发现被害人谷某某死亡。经鉴定,倾向于被害人谷某某因头部摔跌后导致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因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鉴于案发后被告人高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所受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据此,依照法律规定,法院以被告人高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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