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7日讯 昨日兰州市政府下发《兰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提出今年兰州市将全面建立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疾病应急救助专项基金,兰州市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急救可以得到疾病应急专项基金的救助。
无负担能力人群急救将有专项基金
兰州市将建立健全疾病应急救助保障制度,设立疾病应急救助专项基金,在全市范围内快速、高效、有序地对需紧急救助但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的群众实施应急医疗救助。按要求,由兰州市政府组织设立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主要承担募集资金、向医疗机构支付应急救助资金的功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计入基金收入,统筹用于向医疗机构支付应急救助资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鼓励社会各界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捐赠的资金,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查明有负担能力将追回应急救助基金
兰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对象为在兰州市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为救助对象。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范围为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不得用于支付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费用。对于无法查明身份或者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发生的急救费用,医疗机构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支付。对经常承担急救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可采取先部分预拨后结算的办法减轻医疗机构的垫资负担。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向医疗机构支付欠费后,又查明患者身份或查实患者有负担能力、有其他支付渠道的,医疗机构和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患者追偿欠费,追回资金退回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救助对象身份需仔细核查
符合救助条件申请救助的按救助申报、救助审核、基金支付的程序进行。医疗机构在对患者进行应急救治后,应对患者有关情况进行初步评定,如符合疾病应急救助相关标准,及时采集填写患者有关身份信息。每季度汇总一次,于下一季度10日前上报县、区疾病应急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采取审核支付制,相关部门应指定专人协助审核,重点核查欠费者的身份、有无负担能力等基本信息,以及是否存在责任人、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等正常支付渠道。监督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无条件对救助对象进行急救,对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虚报信息套取基金、过度医疗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