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5日讯 湖南籍男子雷某来到兰州,并伙同3人假扮铁路员工对乘客实施诈骗。3月4日,记者从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获悉,近日该案一审作出宣判,雷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退赔款10649元,返还被害人羊某某。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20日12时许,现年33岁的雷某与高某某、陈某、张某某(三人均另案处理)预谋后,在兰州火车站广场东侧,以进站乘车需办理“乘车安全卡”为由,假扮铁路员工骗得羊某某的银行卡密码,又以办卡不能携带贵重物品为借口,诱使羊某某将自己的拉杆箱、女式挎包等物品交由他们保管。之后,他们趁机摆脱羊某某并将其财物带走,羊某某被诈骗损失财物价值10649元。之后,4人将所骗的黄金饰品变卖,赃款及销赃款伙分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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