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5日讯 因享受的低保政策性调整,镇原县农民秦继、秦元、贾小荣、刘天黎4名男子联合他人多次阻挠政府建筑施工。3月4日,庆阳中院依法对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秦继、秦元有期徒刑1年;贾小荣有期徒刑9个月;刘天黎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镇原县法院一审认定,2013年年末,镇原县人民政府对城关失地农民生活补助费进行了政策性调整,将莲池行政村由原来的二类低保调整为三类低保,镇原县农民秦继、秦元、贾小荣、刘天黎及其他村民认为政府降低了失地农民的生活补助费,与其他村民在2014年3月3日至3月19日期间多次闯入镇原县廉租住房等三处建筑工地,采用辱骂、语言威胁、恐吓工人、砸门锁、拆解工程扣件等方式阻挠工人施工,三处工程被迫停工长达16天,造成工地设备租赁费和误工费损失达989825元。
一审法院认为,秦继、秦元、贾小荣、刘天黎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鉴于贾小荣、刘天黎当庭认罪态度较好,遂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年;贾小荣有期徒刑9个月;刘天黎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宣判后,秦继、秦元提出上诉。庆阳中院二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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