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10个月
大西北网3月4日讯 无业人员冒充检察官,两年时间里多次诈骗钱财共计16万余元。3月3日,记者从七里河区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假检察官诈骗案经七里河区法院一审宣判,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
七里河区居民张某某因炒股亏损,花销紧张,遂产生了骗钱填补漏洞的想法。2012年年底至2014年4月,张某某冒充七里河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以能帮服刑人员减刑、能帮忙办理病退等为幌子先后向两名熟人实施诈骗。而这两名被害的熟人,其实是张某某在产生骗钱想法后刻意选择并保持交往的对象。2012年年底,张某某在麻将馆认识了被害人王某某。当得知王某某的妹妹正在服刑时,张某某便“急他人之所急”,以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身份,提出可以帮助王某某的妹妹减刑,王某某对张某某的感激之情让他来不及对此事的真假作出判断,先后于2013年2月至2014年7月间,多次被张某某骗取现金累计14.7万元。
在此期间,张某某还结识了被害人冯某。2014年4月,冯某想要找人帮忙办理病退的手续,让张某某嗅到了另一条财路。于是,张某某谎称自己是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帮忙办理病退不在话下。在骗得对方信任后,张某某又以工商银行基金赚钱为由,以“借钱”的方式,骗取冯某现金2万元,并将所骗16万余元现金全部挥霍。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