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2月27日讯 年前,兰州市相关部门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的犯罪活动进行了集中打击。昨日,西部商报记者获悉,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对3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悉,兰州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的3起案件分别是:2015年1月30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来臣等25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2015年2月10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沈俊峰、赵生金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2015年2月10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龙福红等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
据此前兰州市公安局通报称:自2012年初开始,张来臣等人密谋,分别以自己的名义,在省内注册登记了10家投资公司,其中:在兰州注册登记了甘肃弘泰投资有限公司、甘肃鑫融通投资有限公司、甘肃金盛昌投资有限公司、甘肃中润投资有限公司、甘肃国泰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投资公司;在定西市注册登记定西盛达投资有限公司;在白银市注册登记甘肃银翔投资有限公司;在武威市注册登记成立了甘肃华鑫投资有限公司。这10家投资公司均采取向群众发放传单等方式,宣传他们是有房地产、酒店、KTV等实体的投资公司,以期限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承诺14.4%至20.8%不等的高额利率为诱饵,拉拢群众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诈骗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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