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共立案8起,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目前追回112万元
大西北网1月10日讯 1月9日下午,定西市公安局召开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的情况向新闻媒体作了通报。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市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犯罪案件8起,涉案金额共达4000余万元,涉及受害群众750多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2万元。
定西市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定西市公安局副局长杨世平通报:2014年,该市公安机关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8起,立案侦查8起,其中集资诈骗5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起。通过狠抓侦查破案,定西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案件6起,挽回经济损失112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截至目前,该市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犯罪案件8起,在全省排第2位,全市侦办的此类案件涉案金额共达4000余万元,共涉及受害群众750多人。
2014年12月24日、27日,安定区公安局先后接到报案称,定西市盛达投资有限公司、定西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接报后,安定公安局于2014年12月25日、27日先后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赵某二人刑事拘留,目前羁押于该区看守所。
杨世平介绍,定西市公安机关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有两类: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从定西市已发案件来看,此类案件一般具备宣传造势、募集资金、还本付息、崩盘“跑路”等环节。犯罪分子往往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伎俩,向先期参与的集资人员支付高息或红利,然后利用其进行宣传,诱骗更多人员参与,实现“滚雪球”式发展。前期,犯罪分子基本能按时支付利息,直到最后崩盘不能按时返利才会有群众报案。
警方提醒,除银行等正规金融企业可以发售理财产品外,其它各类金融服务公司、咨询公司一律不得吸收存款和发布理财产品,不受法律保护。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民间借贷存在较大风险,利率越高风险就越大,一定要谨慎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