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1日讯 省发改委今天召开新闻说明会,对外宣布:自2014年年底起我省车用柴油质量标准由国Ⅲ升级至国Ⅳ标准;从2015年1月1日零时起,对我省车用柴油销售质量达到国Ⅳ标准的标号柴油,其销售价格按国Ⅳ标准车用柴油标准价格执行,即每吨加价370元。
据悉,油品质量是影响汽车尾气排放的重要因素。加快推进油品质量升级,是减少尾气排放、防治雾霾天气的重要手段,是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按照现行油品标准,柴油质量从国Ⅲ升级至国Ⅳ标准,硫含量将从350ppm降至50ppm,国Ⅴ标准硫含量将进一步降至10ppm。柴油质量升级后,按照优质优价和“谁污染、谁负责”,多用油、多负担的原则,车用柴油质量升级至国Ⅳ标准每吨加价370元,从国Ⅳ标准升级至国Ⅴ标准每吨加价160元,实行全国统一价格。
柴油质量升级后,中央财政将按现行油价补贴机制对种粮农民、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等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同时,我省将建立健全公路客运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并按联动机制及时疏导车用柴油加价对上述行业的影响,对以次充好、掺杂掺假、油品质量虚假标示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目前,省内各油品生产企业已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油品升级前生产装置、工艺、设备及投料试车工作,确保新标准车用柴油满足市场需求。中石油甘肃销售公司所属各加油站和中石化甘肃石油分公司所属部分加油站也完成了柴油升级置换工作,经质检部门检验,全省车用柴油质量标准已具备实施国Ⅳ柴油标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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