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1日讯 2013年底,兰州市纪委调查兰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西固段征地拆迁问题,要求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相关人员主动到纪委交代问题,时任兰州市西固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主任的董某某立即前往市纪委,交代有关自己受贿的事实并积极配合调查。12月30日,记者从红古区法院获悉,该案一审宣判,董某某犯受贿罪,因有自首情节,免予刑事处罚;受贿三星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7月,兰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启动,兰州中瑞房地产咨询估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某某意图拿到这个项目,她找到时任兰州市西固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主任的董某某帮忙,随后,兰州市西固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与兰州中瑞房地产咨询估价有限公司签订了该区8个村6000多户房屋拆迁评估项目,并及时结算了评估款。张某某为感谢董某某在公司业务工作中给予的帮忙照顾,以及维系关系,2011年至2013年春节前,张某某三次送给董某某现金各5000元;2011年、2013年中秋节,张某某两次送给董某某现金各5000元;2011年,张某某送给董某某现金10000元;2013年张某某送给董某某价值4000元的三星手机一部。案发后,董某某将所收现金35000元及价值4000元的手机一部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