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研究生考试禁带金属物品入场
大西北网11月17日讯 11月14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2015年全省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继续使用金属探测器对入场考生进行安全检查。
据悉,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枪支、无线电收发装置(含传呼机、对讲机、耳机、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及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手表、手镯、项链等金属或含金属物品及考试规定以外的其它物品进入考场。经安检合格后,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参加考试。对以任何理由阻挠、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终止其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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