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4日讯,昨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防止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时出现的乱象,今后省科技厅管理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时将对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公示内容向省科技厅提出意见。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除不宜公开的项目不对社会进行公示外,按照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办法确定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要逐步进行公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主要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根据工作需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也可通过报纸、电视等其他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推荐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信息,并且公示时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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