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22日讯 日前,中共嘉峪关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管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理论武装、全面深化改革、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持续改进作风、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组织领导等七个方面,对加强和改进市管处级领导班子建设作出二十四条规定,以此促进市管处级领导班子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高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意见》指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各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全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促进党内生活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提升选人用人水平,推动干部多岗位锻炼。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大力弘扬真抓实干、雷厉风行、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惩处腐败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意见》要求,要健全领导班子建设长效机制,做到书记亲自抓、负总责、作表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层层抓好责任落实。实施分类指导,构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的大党建工作格局。从严监督考核,综合运用审计、信访等监督手段,构建立体监督体系,促进市管处级领导班子建设取得实效。
《意见》的出台,是嘉峪关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务实行动,是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有力举措,是推进党的制度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将对加强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产生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为在全省率先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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