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8月29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8月28日记者从武威市相关部门了解到,武威市人大常委会农资委原调研员王如明近日在二审中撤诉,二审法院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王如明撤回上诉的裁定,维持一审判决。王如明因涉嫌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现年55岁的王如明历任古浪县副县长、武威市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武威市供销社主任、武威市人大常委会农资委调研员。法院查明,王如明在2005年至2007年之间先后5次收受他人现金贿赂,合计人民币6万元。2011年在担任武威市供销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合计人民币4万元。接到一审判决书,被告人王如明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在二审法院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的过程中,王如明认罪服法,提出了撤诉申请。近日,二审法院做出准予被告人王如明撤回上诉的裁定,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如明领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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