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7月18日讯:据中新网消息,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林业局今日披露,近日,宁县米桥乡一群众向宁县森林派出所报称,该地发现了一只疑似“狼”的野生动物,村民常见该动物时而在山沟出没活动,并抓拍到了其在玉米地里活动时的照片。
这是继2014年5月8日,宁县太昌乡多地发现疑似“狼”(后经鉴定该动物为貉)的野生动物之后,时隔两个月,宁县境内再次发现的一起疑似“狼”的野生动物事件。
接到报警之后,宁县森林派出所的民警即刻前往调查核实。走访群众后得知,从去年3月份至今,一只疑似“狼”的野生动物经常被当地村民发现,该动物主要在米桥乡的孟家、安子等村一带的山沟里活动,临近山沟的群众时有所见,有多名村民曾亲眼目睹到该动物在山沟里活动时的踪迹,一些年长者见了后称该动物就是野生狼。
据孟家村一名放牧的村民讲,从去年至今,他在孟家村的水沟里放羊时,多次看到过这只“狼”。去年九月份,这只“狼”还窜入他家的羊群,意欲加害于羊,幸亏被他发现后驱赶方才离去。“因为没有啥损失,也就没当回事。”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尚未直接发现该动物对周围群众的人身造成伤害,但村子里时而出现畜禽莫名丢失现象,已有多只畜禽失踪后渺无踪迹。
调查中,森林公安民警深入该动物经常出没的山沟,试图从中找到其蛛丝马迹,但无果而终。从拍到的图片来看,尽管拍摄距离较为遥远,图片不是十分的清晰,但从图面画像来看,应该排除是家犬的可能性,反倒与狼极其相似。
近年来,随着生态治理步履的加快,生态环境大为改观,为野生动物繁衍生息创造了比较好的生存环境,宁县一时野生动物频仍出没,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和困扰。5月份,宁县太昌乡曾发生一起野生动物袭人事件,类似的野生动物问题日益凸显。如何既能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又能有效保护好这些十分宝贵的野生动物,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让森林中的野生动物与我们能相生相依、“和平共处”,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大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为此,森林公安民警温馨提示,有关乡村组织要密切注意野生动物的活动踪迹,周边临近的村民要切实加强日常戒备和安全防护,特别是地处沟边的农户、下山劳作的群众以及妇孺、老人、儿童等更要增强警戒性,尽量减少单独活动,必要时可结伴而行,一旦发现情况要及时呼救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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