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7月14日讯,据中新网消息:近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关于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公告》,公布了2012-2013年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榆中县青城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之“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要求,荣获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这也是我县首个获得此称号的乡镇。
近年来,榆中县不断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共投入资金2千多万元在10个乡镇的27个村实施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在29家养殖场开展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利用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
自2011年以来,榆中县已有青城镇、来紫堡乡和定远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乡镇命名,城关镇兴隆山村、和平镇菜子山村和三角城乡高墩营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通过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公众环保意识逐步提高,农村环境面貌不断优化,环境设施条件日益完善,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升,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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