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7.5米挂车违规挂牌扯出背后灰色利益链追踪
构成两宗罪涉案民警获刑一年半
大西北网5月13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涉案的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崔某,因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终审获刑1年6个月。
经查,崔某是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负责查验岗位。2011年8月万某(已领刑)持伪造手续到车管所办理挂车登记。崔某在明知要实车查验才能登记的情况下,却并未实车查验。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为杨某(已领刑)名下的31辆长17.5米的低平板半挂车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和部分牌证补领手续,从而让这些违法挂车有了合法的外衣上路。而在这之后的8月24日,万某送给崔某3万元现金表示感谢。
由此检察机关认为,崔某行为分别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应该数罪并罚。法庭上崔某对受贿罪供认不讳,但是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所以滥用职权罪不能成立。2013年11月25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一审宣判后,崔某不服提起上诉。2014年3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认为崔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昨日记者获悉,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崔某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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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