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排查融资担保机构非法集资

时间:2014-03-26 08:59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孙雅彬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3月26日讯,省工信委昨日传来消息,按照全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即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突击检查方式,运用外围走访调查与暗访等形式开展为期一月的融资担保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
  
  据了解,此次融资担保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的范围包括全省范围内:连续一年未开展担保业务的商业性担保机构;未取得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卡的商业性担保机构;2013年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担保业务额达不到注册资本金50%的商业性担保机构以及在监管及其它相关部门已被投诉或举报的商业性担保机构。排查重点包括,未经省工信委批准擅自设立的融资担保机构(含分支机构);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经营许可证不符的;违规设立或使用账外账户的;违规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以投资理财为名,用高额回报诱惑公众参与投资,发放贷款等。);未经批准转让股权的;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口口相传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省内各市州将同时搜集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信息,结合担保机构年度审计报告,研究确定具体排查对象;排查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突击检查的方式,注意运用外围走访调查与暗访等形式;特别要注意做好对大额及可疑资金交易的排查。做好重要证据的取证工作,确保问题认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定性准确;排查期间通过当地权威媒体公布投诉举报信箱、电话和联系人,接受民众监督,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民众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风险性,提升防范意识;选派专业素质能力较强的人员参与排查,要严格工作纪律,坚持廉洁自律。
  
  在此次融资担保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后,我省将准确区分违规经营、违法犯罪与改革创新等不同性质问题,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予以分类处置,根据不同程度,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罚款、清退出市场等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长期不开展业务或偏离主业的担保机构也将进行清退 。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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