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昨药品和酒类涉假成消费者投诉热点

时间:2014-03-16 08:55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刘有中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3月16日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天。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新《消法》,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日上午10时,由省委宣传部、省市工商局、省市消费者协会主办的2014年甘肃省暨兰州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东方红广场启动。
  
  在活动现场,每个咨询台及展示台前都围满了前来咨询、投诉的市民,其中以老年人居多。保健品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供暖温度不达标、家电产品质量等问题成为了当日市民投诉的重点,其中药品、酒类涉假投诉最为集中,接到此类投诉后,工商、消协的工作人员立即与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以及酒类商品管理局取得联系,为消费者提供鉴定维权服务。据统计,活动当日,省市工商、省市消协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100余件,提供咨询3000多人次,省市工商、消协在广场活动共发放消法、消法解读、宣传折页、甘肃工商时讯等各种材料3万余份。
  
  案例一:净水器管破裂商家拒绝赔偿
  

  3月15日上午,在东方红广场12315投诉点,市民张女士反映称,2013年7月,她购买了爱惠浦牌净水器,5个月后,由于水管破裂造成居民楼内多层住户进水。商家坚持认为造成水管破裂的原因是安装不当和当地水压过大,并出具了由厂家给出的检验报告,拒绝赔偿一切损失。
  
  12315投诉平台的工作人员解答:如果厂家给出的报告没有国家认可的资质,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新《消法》第二十三条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中,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举证责任。
  
  案例二:高楼层拒绝送水老人退票遭拒
  
  3月15日上午,在兰州市工商局投诉点宋女士反映称,兰州乐赛特食品饮料公司负责送水的工作人员因为楼层高,拒绝为宋女士家中派送纯净水。同时,该公司工作人员还拒绝退还水票票款。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解答,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联系兰州乐赛特食品饮料公司协商解决此事。据工作人员讲,此类纠纷,最好能够协商解决,以不伤和气为前提,达成解决方案,为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
  
  案例三:食品当药卖坑坏消费者
  
  3月15日上午,在省工商局投诉点,市民李女士反映称,由于经常失眠,李女士观看某电视购物节目时,购买了一种价值920元治失眠调肠胃的药物。可谁知,所谓的药品竟然是沙棘桑椹茶,喝了4包后便感到身体不适。工商局工作人员解答:新《消法》正式施行以后,甘肃省工商局正在建立一套监管系统,通过各大媒体将查处的假药进行公示。同时,希望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认真检查合格证书,谨慎购买。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