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7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近日,金塔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八项规定》。《规定》从严禁公车私驾、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驾车、严禁公车(款)学驾、严禁私车公养、严禁违规购置公车、严禁公车乱停乱放、严禁违规报销费用八个方面对公务用车行为作出详细规范。《规定》同时强调,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视其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章建福 卢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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