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我市近郊四区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八天
市区九个区域禁售禁放
大西北网讯 2022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户数,在2021年100户的基础上保持不变。近郊四区燃放时间为8天,9个区域被列禁放区。这是记者1月24日,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2年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100户
据介绍,为巩固兰州市大气治理成果,依据《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22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户数,在2021年100户的基础上保持不变(城关区11户、红古区14户,永登县28户、榆中县28户、皋兰县12户、高新区7户)。红古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高新区需要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临时调整的,由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并向社会通告。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预防过度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不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我市还对2022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进行规定:2022年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燃放时间分别为农历腊月二十三(2022年1月25日)、除夕(2022年1月31日)、正月初一(2022年2月1日)至正月初五(2022年2月5日)、元宵节(2022年2月15日),从7时至24时的时间段内可以燃放,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的凌晨2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国家机关、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场所;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保护区等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9个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共有9个:城关区(2个):1.北至南滨河路、南至白银路和火车站西路、西至永昌路、东至天水路;2.北至甘肃省康泰医院东西延伸线、南至北滨河东路和人民路、西至佛慈大街、东至盐场北路。
七里河区(1个):东起文化宫桥、西至土门墩桥、南起南绕城线、北至南滨河路。
安宁区(5个):1.东起七里河安宁黄河大桥、西至594号路、北起514号路、南至北滨河路区域;2.东起建宁路、西至B586号路、北起514号路、南至北滨河路区域;3.东起长新路、西至桃林路、北起511号路、南至514号路区域;4.东起桃林路、西至众邦路、北起刘沙公路、南至福兴路区域;5.东起T530号路、西至T502号路、北起T500号路、南至515号路区域。
西固区(1个):银泰逸翠园、东城小区、陈官营陶瓷城、中鹏中天嘉苑、兰州市第九十二中学、兰州锅炉厂家属院、兰州平板玻璃厂家属院、西北合成制药厂家属院、西固人家、泓庆佳园、兰炼三中、厂前广场、明瑞小区、安厦家园、西固西路以南至中石化五建公司家属院、康乐家园、兰储家园、中城铁以北至工农村北区、兰州市第六十一中学、甘肃宝石花医院、南山辅道以北至银泰逸翠园等点线所围区域。
为防止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礼花弹、“地雷”、“开天雷”等烟花爆竹仍被禁止经销、燃放。
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燃放安全可靠
据悉,今年,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我市从选址布局、建筑物结构、电气消防等方面,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具备安全条件做出了详细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在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未予许可。正在开展的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重点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进行排查。
为提升广大群众对市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政策的知晓率,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售禁放规定,截至目前,全市共张贴、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悬挂横幅标语2500余条,入户走访500余户,走访群众1600余名。全市各县区均组织了不同形式的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活动,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氛围。
市安委办要求,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实行烟花爆竹安全网格化管理,县区政府、乡镇(街道)、村社(社区)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和责任人。近郊四区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将任务、人员、责任落实到三级网格中,各街道(乡镇)要组织辖区内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应急管理所(安监站)开展巡查工作,确保重要时段、允许燃放区域安全可靠。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吕晟君实习生胡莹睿魏雨欣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