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客户端甘肃频道7月16日电(记者王朋)记者14日从甘肃省政府获悉,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明文规定不得下放的权限外,涉及兰州新区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全部下放至兰州新区。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兰州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涉及国家政策法规规定不得委托或下放,以及需要省综合平衡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兰州新区可直接向甘肃省请批。
同时,甘肃省赋予兰州新区市州一级行政管理权限,在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财政信贷、统计等方面实行省内计划单列。兰州新区所辖区域行政管理具体事务可直接对口省级部门。
此外,甘肃省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财税金融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人才集聚等方面,加大对兰州新区的支持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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