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年起我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要参加工伤保险
大西北网讯 9月2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2018年起,我省将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活动,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努力工作、积极推动,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日益扩大,受益人群日益增多,保障作用日益增强,工伤保险事业整体形势发展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参保单位结构上存在的“三高三低”现象:大型、国有单位参保率高,小微企业参保率低;生产性行业参保率高,服务性行业参保率低;中心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参保率高,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参保率低。
这些现象说明小微企业是工伤保险扩面的难点,同时也是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特别是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吸纳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很大。但由于自身规模小、人数少、抵御风险的能力弱,往往一起工伤事故破产一个企业,拖垮两个家庭。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急需工伤保险的雨露滋润和助力护航,是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重要群体。没有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充分参保,也就没有工伤保险的全覆盖。
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对本辖区内所有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家政服务、快递业)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摸清单位数量和参保的人员底数,通过与参保情况对比,明确扩面征缴任务和计划。要力争实现2018年单位和人数参保达到70%,2019年达到90%,到2020年“十三五”末达到100%的目标,基本实现制度内的人员全覆盖。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