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今年以来,永登县公安局民乐派出所按照全县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统筹整合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和标准地理信息采集,全面深入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攻坚,建立“采集即录入、录入即核查”机制,落实人、地、物、事、组织等治安要素信息全采集、全录入、全标注、全关联、全覆盖,努力实现“5个100%”的目标。
5月24日,民乐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攻坚工作中掌握线索称,上网逃犯鲁某某(男、52岁,永登县民乐乡人)可能潜回原籍。派出所领导立即组织民警进行摸排和布控,迅速锁定其行踪路线,并于当日上午10时许,将正欲逃窜的鲁某某在民乐乡卜洞村村口抓获。经讯问,鲁某某如实供述了其于2013年11月份期间,利用虚假房屋信息通过签订《借款合同》方式,诈骗受害人火某人民币10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民乐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鲁某某移交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处理,并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