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15时13分许,大队龙泉中队民警在中龙公路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一辆甘A345*号牌驾驶员按照民警的要求出示驾驶证接受检查时,民警发现该驾驶员张某神情慌张,不敢直视检查人员,当民警对其出示的驾驶证进行仔细核查时发现,张某出示的驾驶证疑似假证件,后民警对张某进行详细盘问并进行网上核实,发现张某并未考取驾照,在证据面前,张某最终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并且持有使用伪造证件的违法事实。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张某因涉嫌使用伪造编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将处以4000元罚款和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张某因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将处以1000元罚款和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复产复工期间,永登公安交警将持续采取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和日常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集中优势警力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形成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惩高压态势,从源头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复工复产特殊时期辖区交通交通秩序平稳良好。(王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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