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确保“珍惜生命 拒绝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近日,高速第一支队龙泉大队结合辖区交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加大中午和夜间勤务空档的查处力度,整治效果明显。7月21日晚先后查获两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7月21日晚,龙泉大队在辖区永登收费站组织夜查,20时20分许,民警陈志刚对一辆刚驶下匝道准备出收费站车号为湘DKXXXX号的白色小型客车例行检查时,闻到车内一股浓浓的酒味!在对驾驶人旷某进行询问时,当事人也承认了下午吃饭时喝了几杯酒,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显示旷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
之后,民警又对一辆刚刚驶入收费站车号为甘H88XXX号的黑色小型轿车进行检查,发现车内同样散发着浓浓的酒味,且后排乘客略显醉意,很明显是喝了酒的状态,但对驾驶人王某进行询问时,当事人却称自己没有喝酒!出于职业的敏感,民警还是对王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实属饮酒后驾驶,在大量证据面前,王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喝酒的事实。
最后,龙泉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旷某和王某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和一次记12分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