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在高速第一支队开展“珍惜生命、拒绝交通违法”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华藏寺大队高度重视,认真履职,严查严惩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放送。近日, 又查获一起严重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等待当事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行为人的认真反思。
7月11日夜间, 华藏寺大队组织警力在天祝收费站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国统一行动”。20时37分许,执勤民警在检查一辆号牌为甘A7CXXX号小型黑色轿车时,发现车内有酒味,驾驶人疑似酒后驾驶!民警随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祁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70mg/100ml,属醉酒驾驶。后又将驾驶员祁某带至天祝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样,经甘肃陇通司法鉴定所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7.3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构成了危险驾驶罪。目前,华藏寺大队已报请天祝县公安局对祁某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案处理,等待祁某的将是刑事法律的严惩。
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高速第一支队华藏寺大队共查获饮酒驾驶两起,醉酒驾驶四起,四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