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在“珍惜生命、拒绝交通违法”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华藏寺大队重拳出击,查获了一起车辆无牌上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7月7日2时许,该大队民警执行夜间巡逻勤务,当警车巡逻至连霍高速1860km处时(距安门收费站700米),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停放在应急车道内,车辆后方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于是,民警在设置好防护锥筒后,对该车进行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某(男,50岁)持有“A2”驾驶证,其驾驶的机动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未取得机动车临时号牌而上高速公路行驶,属无牌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之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驾驶员张某驾驶无牌车辆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最后,大队民警依法对其做出驾驶证记十二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其持有的“A2”驾驶证也将被降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