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11月26日,永登县公安局柳树派出所民警闻警即动、快速处置,依法查处一起阻碍国土资源执法部门人员执行职务案件,有力打击了涉案人员嚣张气焰,捍卫了法律尊严。
11月26日13时30分许,永登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柳树乡李家湾村薛家湾砂沟内查扣非法采砂的运输车辆时,遭到李家湾村一社村民刘某、刘某民等6人谩骂、威胁,阻挠国土资源执法部门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柳树派出所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依法将刘某、刘某民等人传唤到派出所进行审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经询问,刘某、刘某民等人对其阻碍执行职务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永登县公安局分别给予刘某、刘某民行政拘留10日处罚,另外三人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还有一人被依法给予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