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不能指望驾驶员在途经危险路段时小心翼翼,必须从根本上优化道路状况,消除安全隐患,“十大高危路段”不能只是提醒,有关部门更应将其视为责任书、军令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早一天整改到位,就能少付出惨痛代价。
事实上,2013年12月3日“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公安部交管局就曾发布过一份全国十大危险路段名单。纵观时隔一年多的两份“黑名单”,其中都不乏一些人们早已谈之色变的危险路段。比如,在2013版全国十大危险路段中,陕西107省道长安段、西汉高速西安段上榜,事实上这两处路段此前连续三年都是省级督办的危险路段,却未能改变入围全国危险路段的命运。在浙江,杭州绕城公路早在2010年就被列入省级重点督办的100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但在今年公布的全国“十大高危路段”中,杭州绕城公路仍赫然在列。
俗话说,防不胜防。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不能指望驾驶员在途经危险路段时小心翼翼,必须从根本上优化道路状况,消除安全隐患,“十大高危路段”不能只是提醒,有关部门更应将其视为责任书、军令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早一天整改到位,就能少付出惨痛代价,2013年《湖北日报》曾报道,武汉阳枫公路有一段29.8公里的公路,通车10年发生交通事故275起,致206人死亡。2011年以来,湖北省及武汉市对这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多次挂牌督办,却迟迟未能整改到位。当地居民质疑,政府部门不作为,屡次挂牌督办都不管用,为何不对相关部门问责?
危险路段的形成,其中既有先天因素,一些路段设计不合理,连续长上下坡却没有减速带、避险车道、防撞墙等防护设施,道路中间没有隔离带,行人随意穿行机动车道容易发生碰撞;也有后天因素,近年来一些山区公路沿线农家乐大量涌现,车流量大幅增加,而相应的交通设施标志标牌没有跟上,从而带来安全隐患。有关部门必须对危险路段进行摸排调查,根据实际情况,相应采取拓宽路面、截弯取直、设立防护设施、完善标志标线、增设宣传提示牌等整改措施。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交通流量大、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路段的管控力度,加派警力执勤,适时采取分流绕行、限制通行等措施,提高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当然,事后整改只是亡羊补牢,在交通规划设计时就充分做好安全评估,从源头消除隐患,才是治本之策。正如长安大学公路学院副院长、交通工程研究所所长陈红教授建议,交通道路特别是复杂地区的高速公路建设,必须要有前瞻性,充分考虑交警部门的安全意见,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作出预判和相应的对策。加强道路设计施工单位与公安、安监等业务部门的联系协作,有助于今后我们的道路建设更加科学合理,让高危路段成为过去式。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