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体为何不发《查理周刊》漫画

时间:2015-01-12 10:17来源:新京报 作者: 于德清 点击: 载入中...

    美国信仰市场极其开放,但在对待信仰、种族等问题上,主流社会和主流价值观也同样讲究政治正确,非常保守。

美国媒体何以不认同《查理周刊》的漫画风格?解答这个议题,托克维尔或许是最佳人选。

托克维尔出身于法国贵族,在他的时代,法国大革命已经远去,而美国作为一个新兴国家正在崛起。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和对新兴美国社会的考察,让他给后世留下了《旧制度与大革命》和《论美国的民主》两本巨著。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托克维尔深刻反思了法国大革命中的激进主义;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通过对美国制度与民情的考察,发现了美国主流社会重视公共秩序、爱好和平与稳定的保守习性。

置于文化和历史的维度之中,其实不难发现,托克维尔所阐述的法国的激进主义和美国的保守习性,至今仍然深刻地影响着这两个国家的政治、社会,乃至公共舆论,延续于当下《查理周刊》事件的争议。

8日,在袭击事件发生的第二天,《纽约时报》刊发专栏作家David Brooks文章——“我不是查理”,文章说,“如果他们在过去二十年里试图在任何一所美国大学校园出版他们的讽刺性报纸,其生存时间将不会超过30秒。学生和教职员工团体将会指责报纸煽动仇恨言论,管理方将切断资金来源,关闭这些报纸。”

David Brooks所言非虚,美国信仰市场极其开放,但在对待信仰、种族等问题上,主流社会和主流价值观也同样讲究政治正确,非常保守。如果有政治家或者名流发表种族、信仰、性别歧视的言论,往往都会招致舆论一致讨伐,付出沉重代价。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在美国发表亵渎宗教言论,并不构成犯罪,其受到的主要是来自社会的抵制和制裁。

像《查理周刊》这样出格的表达方式,在美国也不乏先例。2012年9月,美国有部影片《穆斯林的无知》因涉嫌亵渎伊斯兰教先知而引发争议和冲突。在“9·11”事件11周年当天,一些伊斯兰国家爆发了激烈的反美示威,美国驻埃及和利比亚班加西的使领馆遭到抗议者袭击。

但是,美国政府并不认为该影片构成了亵渎犯罪。奥巴马2012年9月底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言时宣称,美国法律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也保障言论自由,美国不禁止亵渎他们最神圣的信仰的言论。当然,这部电影的制作方最终也没有好下场,但罪名不是因为言论,电影导演兼制片人纳库拉·巴奇莱因涉嫌违反保释条例在洛杉矶被捕。

法律只是划定了不可突破的底线,而社会则可以有更加积极的要求。美国社会的保守使亵渎宗教的言论很少出现,也决定了其主流媒体在尖峰时刻,不惮于表明自己的立场。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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