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30日讯 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石化”)再领罚单。12月29日,兰州石化因存在违规处理危险废料,操作不规范等违规行为被兰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开出30万元的罚单。
据执法人员介绍,兰州石化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类危险废物。12月24日、25日,兰州市环境监察局对兰州石化化肥厂、乙烯厂进行了检查;29日,结合前期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核查时发现,兰州石化将厂区废机油交由没有回收危险废料资质的兰州三叶公司收集处理。而且在收集存储废机油过程中存在安全标识不全,操作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据此,执法人员分别下达了10万元和20万元的上限处罚决定,并责令其对违法行为进行改正。下一步环境保护部门将全面调查核实,若涉及环境污染犯罪,将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针对30万元的罚单,兰州石化负责安全生产的卢总却对此不认同,据他解释,兰州三叶公司是他们的二级公司,根据他们之间的协议,他们只是雇佣兰州三叶公司的劳务来收集废机油,并不存在违规收集、储藏、处理危险废料的行为。
据介绍,自今年“冬防”以来,兰州市环保局先后三次约谈兰州石化公司,督促其对厂区内生产装置跑、冒、滴、漏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然而兰州石化公司尚未采取有效措施,对西固区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此外,通过对兰州石化预警站的兰州石化公司大气特征污染物(氨气、硫化氢、苯、甲苯)的监测数据与PM2.5浓度进行对比分析,在12月5日、8日、17日、18日、22日、23日、26日、28日,氨气、硫化氢、苯、甲苯浓度均较高,与PM2.5的浓度峰值相对应,说明兰州石化公司大气特征污染物的排放严重影响了区域环境质量。
近年来,兰州石化污染大气质量事件屡发不止,2012年12月11日,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发生了一起生产事故次发的环境污染事件;今年9月29日7时28分开始,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300万吨/年重催装置火炬燃烧,排放黑烟,被予以高限处罚,西固区环保局现场下达了处罚10万元的事先告知书。
存在违规生产行为,三家企业领罚
又讯 29日,据兰州市环保部门通报,12月27日夜,兰州市环保大检查发现了三家违法排污企业:一是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公司存在生产线无组织排放严重和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高限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兰州河桥硅电资源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直排,严重污染环境,已被责令停产整改;三是甘肃瑞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工艺落后,在生产过程中有恶臭气体直排,污染周边环境,并且将污染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待进一步核实、查证后依法予以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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