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好“气质”记者甘霖摄
大西北网12月10日讯 截至12月9日,今年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达301天,超过去年全年优良天数299天,正在向310天的目标任务稳步迈进。不过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按照新标准发布空气质量状况,这样一来,优良天数或会减少。昨日,记者走访了市环保局,就明年新标准的发布和新老标准的不同进行了采访。“监测标准提高了,数据发布更加直观了!”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明年元月起实施新标准
据了解,2012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即新标准),替代原来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即老标准)。兰州市环境监测站综合数据室主任汪新说,“按照国家环保部规定,2015年1月1日,我市将按照全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外发布空气质量。”
汪新说:“总体上讲,相比于旧标准,新标准主要有三个方面突破:1、是新增监测项目,收紧标准限值。由过去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三项,增加为6项,增加了一氧化碳、PM2.5和臭氧。二是部分污染物浓度限值提高,如PM10年均浓度限值由100微克/立方米调整为7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限值由80微克/立方米调整为40微克/立方米。三是功能区分类减少,由三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特定工业区)减少为两类,第三类并入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
按新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将减少
市环保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我市老标准优良天数299天,同比增加29天,优良率81.9%;新标准达标天数193天,达标率52.9%。“新标准的实施是件好事。这说明从国家到地方更重视环境保护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优良天数的减少,并不是空气质量差了,而是监测标准提高了,数据发布更细了!”汪新说。
随着新标准的实施,由于新增了PM2.5的监测,且标准要求更高,这样会有利于消除或缓解公众的自我感观和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可以说新标准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更接地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