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罚代管致有毒豆芽流向市场——
4执法人员被判玩忽职守罪
大西北网11月27日讯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今年陆续审理了系列毒豆芽案件,4家向豆芽里违法添加有毒物质的不法商贩纷纷获刑。而在这起案件的背后,检方发现这4家受到刑事指控的毒豆芽生产者,在案发前均有被工商、食药监部门发现并处罚款的记录。对此检方认为,工商、食药监部门在已发现问题的情况下,仍然以罚代管致使毒豆芽继续流向市场危害社会。昨日记者获悉,麦积区人民法院一审工商、食药监局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麦积区原质监局副局长樊某、麦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所长雷某等执法者一审均被判玩忽职守罪罪名成立,免予刑事处罚。
据检方指控,早在2012年1月,原麦积区质监局食品监督室(后并入麦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郭某带领科室工作人员张某、赵某到麦积区东部果品蔬菜市场检查,发现市场中有四家生产豆芽的商户非法使用“无根剂”,次日郭某和张某以这四户商户非法添加“无根剂”为由,向这四户商户开出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罚款。事后郭某将这一处罚向时任麦积区质监局副局长分管食品安全的樊某进行汇报,樊某表示默认。之后时隔1年,到了2013年1月,郭某带着张某、赵某再次对麦积区东部果品蔬菜市场进行检查,并以同样的理由对这四户豆芽生产者给予处罚,之后便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而后2013年1月15日,麦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双节整治,该局开发区工商所所长雷某和副所长左某带领工作人员对麦积区东部果品蔬菜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又发现这四家生产豆芽的商户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为此执法人员仅仅依据四家豆芽生产商户的经营面积,给予了每户商户1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罚款处罚,而没有按照相关法规对这四家无证经营的豆芽生产商户进行取缔。由此食药监和工商的检查都以罚款告终,而没有采取实际的取缔措施,于是这四家生产豆芽的商家继续生产有毒豆芽,流向市场、学校,直到2013年9月才被公安机关捣毁。
2014年8月14日,麦积区人民检察机关就这起玩忽职守案向天水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麦积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20日立案并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雷某、左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致使毒豆芽流向社会影响恶劣,故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告人郭某,樊某、张某、赵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不法商贩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仅仅给予处罚未采取其他措施,致使毒豆芽流向社会,故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在法庭审理中,郭某辩护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一般违纪行为,况且豆芽是初级农产品不是他们的监管范围。被告人雷某辩护认为自己的执法中有一定责任,但不构成玩忽职守罪。2014年10月22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雷某、左某,被告人郭某、樊某、张某、赵某均被判玩忽职守罪成立,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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